工程量计算规则 |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生活用给水、燃气、排水、雨水、消防、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燃气管道: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建筑物入口处阀门(水表井)为界,阀门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阀门以外的小区给水、燃气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2.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化粪池为界,化粪池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化粪池以外的小区排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工序内的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通球试验、冲水、消毒。 3.除钢管外,其余给水管道均含管卡安装工作内容,但在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吊架需另行计算。 4.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塑料雨水管均包括管卡、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与安装,但在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架需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沟土方。管道沟土方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钢管安装定额未含管卡及支吊架,需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法兰制作安装,均以“付”为计量单位。 三、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四、设计和规范中有要求的,管道单独的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五、管道套管制作安装按材质分为钢套管和塑料套管,按敷设管道的直径以“个”计算。 第二章 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说 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六、电动二通阀套用相应规格阀门安装定额,人工乘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说 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二、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三、法兰水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阀门用量按设计要求计算,套用第二章阀门安装相应定额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联水嘴、二联水嘴、三联水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三、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四、淋浴器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由水管组成的淋浴器只计莲蓬喷头安装,其他按管道安装计。 五、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六、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七、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八、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九、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磁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三、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坐便器适用于各种型号,冷水管道安装计算到与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坐便器连接的角阀处,所有卫生洁具的排水管道算至楼地面。 四、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五、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六、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七、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八、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疏水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九、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只考虑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一、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第五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系参照《国家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国家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可执行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三、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定额“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二、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 燃气附件、器具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套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外墙钢套管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定额计算。 4.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5.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二、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三、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 二、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三、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四、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五、集热板的安装位置:当高架仓库分层板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六、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中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另计。 七、消防管道安装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定额。 八、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九、各种仪表的安装、带电讯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十、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定额。 十一、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十二、系统调试执行第七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十三、其他有关规定: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十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 2.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 4.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5.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 6.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 7.系统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下表。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三、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四、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六、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页表。 八、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页表。 九、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页表。 十一、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八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中的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四、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五、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六、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相应项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4)系统调试执行第七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项目。 (5)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小型电器检查接线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二、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 第九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 三、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编人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中,本章不再另编。 四、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可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5.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6.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7.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十章 广场喷泉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庭院喷灌和喷泉工程安装。 本章定额包括喷灌喷头、喷泉喷头及喷泉设备安装。 二、管道、阀门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喷头按“个”计算。 二、过滤设备按定额标示的单位计算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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